高校儀器設備政府采購方式選擇探析
導讀:本文上海安亭科學儀器廠對高校儀器設備采購方式選擇進行了探析。內容僅供參考。
來源:未知
發布日期:2019-12-12 12:02【大 中 小】
本文上海安亭科學儀器廠對高校儀器設備采購方式選擇進行了探析。
按照國家現行規定,中央高校采購200萬元以上的科研儀器設備,必須采用公開招標方式;其中,采購200萬元及以上的進口機電產品,需要國際招標;而100-200萬元的科研儀器設備采購,采用何種方式,可由中央高校自行規定。根據上海安亭科學儀器廠的工作經驗,建議如下。1200萬元及以上的科研儀器設備采購
(1)采購國產科研儀器設備或進口非機電產品的,按政府采購法規定進行公開招標;如需變更采購方式,報財政部批準后執行。
(2)采購進口機電產品的,是否可進行國際招標,業界有兩種觀點:①一種觀點認為,《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以下簡稱財政部87號令)規定“政府采購貨物服務電子招標投標、政府采購貨物中的進口機電產品招標投標有關特殊事宜,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在財政部“另行規定”頒布之前,應按照財政部87號令執行,也就是按照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流程公開招標;②另一種觀點認為,財政部曾頒布《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財庫〔2007〕119號,以下簡稱財庫119號文),其中規定“涉及進口機電產品招標投標的,應當按照國際招標有關辦法執行”,在財庫119號文未被廢止而87號令提及的“另行規定”尚未出臺的前提下,可通過國際招標方式采購200萬元以上的進口機電產品;新政策出臺后,另議。筆者較贊同第二種觀點。對中央高校而言,和采用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方式相比,通過國際招標方式采購市場競爭不足的高精尖科研儀器設備在可操作性上存在以下優勢:
(1)政府采購要求供應商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相當于禁止了國外供應商直接投標;而目前高精尖科研儀器設備的制造商很多為國外供應商,中央高校要通過政府采購方式采購進口科研儀器設備,可能要額外付出約占貨款6%-15%的代理費用;不僅如此,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為了買到有些進口科研儀器設備,部分用戶還承擔了幫外國制造商尋找國內代理商的工作,相當于老師買設備還需要當為國內外公司牽線搭橋的“媒婆”———在管理上,我們不鼓勵這種行為;但在實際上,這種現象屢見不鮮。
(2)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投標人少于三個不得開標,可重新招標或向財政部申請變更采購方式;重新招標后投標人仍少于三個的,報財政部批準后變更采購方式。國際招標,投標人少于三個不得開標,應重新招標;重新招標后投標人仍少于三個的,可以進入兩家或一家開標評標。也就是說,重新招標后投標人不足三個的情況下,國際招標比政府采購少了行政部門的審批環節,提高了采購效率;而采購效率也是政府采購追求的目標之一。總之,在中央高校儀器設備采購管理過程中,要依據中央高校實際需求和科研儀器設備的項目特點,合理合法地確定采購方式;只有這樣,才能強化采購人的主體責任,確保良好的采購效果,從而實現當前《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的預期目標。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歡迎大家到上海安亭科學儀器廠咨詢購買相關產品。